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万古龙帝 第575节

作者:拓跋流云字数:1881更新时间:2024-05-19 21:22:46
  灰尘弥漫,很是呛人。
  “刷!”
  “刷!”
  两道身影没有做出任何停留,再度疯狂出手,相互攻击。
  无穷无尽的风暴,接连涌动。
  林尘在不断的对拳之下,每一脚踩在地上,都能够形成巨大土坑。
  “好,好强的力气!”
  远处,萧铭锋大笑一声,感觉自身战意正在提升。
  拔高、不断拔高!
  巅峰之上。
  林尘也一样!
  拥有‘金影战神体’的他,在跟强敌的战斗中,从来不曾弱过战意。
  没人比他更渴望跟强者战斗!
  所以,他甚至比萧铭锋还要激动、还要疯狂!
  两人身影又一次迸射而出,以最纯粹的气力碰撞在一起。
  “咔嚓!”
  在他们脚下,裂开一道巨大的缝隙,逐渐朝着远处蔓延。
  林尘周身,护体灵气一阵扭曲,仿佛承受着巨力的冲击、肆虐。
  萧铭锋再度击出一拳,不断有细小的雷电在周围漂浮、围绕。
  瞬间,头顶有一道雷霆骤然炸开!
  恐怖的浪潮,直接把林尘震飞出去。
  但他气沉丹田,始终利用两只脚攀附住地面。
  他被一下打退几十米……
  在他身前,两只脚,竟然是划出两道长长的犁沟!
  对方气力之恐怖,可见一斑!
  “来,战!”
  林尘再一次爆发气息,酣畅淋漓。
  每一拳、每一脚,都附带寻常人意想不到的气力。
  每一次碰撞,都拳拳到肉。
  沉闷的声音响起,无比痛快。
  不仅是林尘,就连萧铭锋,也很少遇到过如此势均力敌的对手。
  一时间,不免加重了拳脚,使得战局愈发激烈起来。
  远处,霍长御亲眼望着这一幕,心底感慨——
  不知不觉间,小师弟都已经……成长到这样一个地步了吗?
  第576章 两个战斗疯子!
  两人的战斗,已经远远超出了所在境界的范畴。
  从来没有人能够在玄灵境五层之时,绽放出这样恐怖的攻伐!
  很快,剧烈的轰鸣之音,就引来了其他赤袍军。
  这里毕竟是军营!
  许多赤袍军围在周围,前来观战。
  “太强了,哪怕把自身境界压制下去,少主都能够达到这样一番层次!”
  “不错,少主的确强悍,但林尘也同样很强。”
  “废话,能跟少主战得如此难解难分的人,可能弱吗?”
  “听说他还是霍长御的小师弟!”
  “啧啧,还真是天骄扎堆啊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这群赤袍军,平日里在战场上也都是铁血汉子。
  想让他们服你,很简单,表现出高人一等的天赋跟战力!
  就比如,如今的林尘。
  分明,林尘跟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、甚至没有打过一个照面。
  但,仅凭这天赋,就能够折服场内绝大部分人。
  还是那句话,人家能跟少主战的激烈、难解难分。
  你不服?
  你能做到吗?
  文无第一武无第二。
  谁若不服,上去挑战便是。
  然而,大家都很服气!
  林尘果然无愧于自己的名气。
  虽然比起霍长御、苏雨薇等人,林尘要晚进入中州半年,可在这半年内,他就像是忽然起飞一样,直接承载着无上荣耀,如流星一般划过天际!
  太璀璨了!
  关键,还不是昙花一现。
  这是纯正的天赋使然!
  “暴雷拳!”
  萧铭锋一声大吼,头顶各种雷霆直接被他一把攥在手中,紧接着,各种颜色的神光在其中不住闪烁,单纯是那雷霆的力量,就达到了一个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巅峰!
  肆虐!
  虚空中,光影不断肆虐而过。
  实在太过庞大!
  那股恐怖气息,让围观的众多赤袍军,皆都倒吸冷气。
  “快看,少主要使出自己的手段了。”
  “动真格的了。”
  “寻常对手,压根不配让少主这么认真。”
  “这一次,怕是有好戏看了!”
  那些赤袍军踏前一步,感觉电光迎面激射而来,让人连面庞都有些麻木。
  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也都升腾起诸多兴奋之感。
  这样的战斗,可不多见!
  哪怕在战场上,也很少会有这般程度的异族天骄出手。
  “轰隆!”
  萧铭锋双手掌握雷霆,五颜六色的光芒为他所掌握。
  面对杀来的林尘,他再度怒喝一声,抬手打出!
  拳势很快!
  就如同雷电一样快!
  “咔嚓!”
  一道惊雷闪烁,这一拳重重砸在了林尘身上。
  速度比起先前,竟然快出一倍之多!
  这瞬间提升的速度,让林尘一个不慎,未能躲过。
  他被一拳砸退数十步,还没等对方第二拳出来,立刻催动惊鸿步,迎面杀来。
  你有暴雷拳,我有覆海劲!
  咱们正面碰撞一下,看谁……更胜一筹!
  只见林尘中拳的地方,一片皮肤变得漆黑焦糊。
  雷电光芒不断蔓延,似乎想要朝着皮肤内继续钻去!
  这是这一拳所附带的余威。
  为什么暴雷拳如此难以应对?
  就是因为,来自雷霆的余威太过迅猛!
  这一通拳头下来,莫说是同境界天骄,哪怕境界高出自身一两个层次,在这狂风骤雨的攻击下,也只能饮恨,根本形不成丝毫的抵抗。
  “来!”
  林尘催动覆海劲,双拳连续击打,像是狂风骤雨。
  你快?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